武陵区纪委监委:加强内部监督 严管“自己人”
2020-10-29 10:33:2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王亚茹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163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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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近年来,武陵区纪委监委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,深化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管,构建了“2+2+5”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体系,进一步防控内部廉政风险,刀刃向内,纯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。




        今年3月,武陵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立案审查,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其调离纪检监察机关。这是区纪委监委处理“自己人”,开展自我监督的一个缩影。






        为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,武陵区纪委监委建立了“2+2+5”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体系。“2+2”是指“两报告两不准”规定,“两报告”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开展工作、在基层单位就工作餐时必须报告;“两不准”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准在办公室吸烟、嚼槟榔。两项规定是在深入学习省纪委“十不准”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,旨在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,防止纪检监察干部利用工作便利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。 “5”是指“五个一律调离”。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失职渎职、跑风漏气、以案谋私、工作不在状态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调离。




武陵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 朱仕军:

        我们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、排查,通过列出“负面清单”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,严格内部监督执纪问责,对触碰法纪“红线”的一律严肃查处。去年以来,我们发现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8个,立案3件,调离纪检监察系统2人。




        除了建立纪律约束制度,武陵区纪委监委还实行教育管理与业务约束制度严管“自己人”,通过三会一课、主题党日、月月讲堂等方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,从财务制度、岗位廉政风险方面防范内部腐败,严防“灯下黑”,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、本领高强、作风严实的纪检监察铁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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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编:王亚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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